了解灾情后,泸水县民政局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受灾农户家中,并给予受灾农户3000元的慰问金、400斤大米、50斤食用油,搭建救灾帐篷两顶。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协商受灾农户有关保险赔偿事宜。
28日,州、县民政局领导怀着沉重的心情到怒江州人民医院看望慰问在火灾中烧伤的人员,并给予3000元的慰问金。同时希望病人亲属要认真照料好烧伤人员,使他们尽快恢复健康。
水火无情,这次火灾致使泸友发全家生命、财产受到了极大伤害和损失,全家4人不同程度被大火烧伤,烧得较为严重的泸友发妻子因伤势较重医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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